社保加临时就业的情况下什么时候退休?


在探讨社保加临时就业情况下的退休时间问题前,我们先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法定退休年龄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达到这个年龄就可以申请退休并享受相应的养老待遇。一般来说,男性的法定退休年龄是60周岁,女干部是55周岁,女工人是50周岁。这里所提到的社保,主要是指养老保险,它是一种为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 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对于有社保又有临时就业情况的人,退休时间的判定主要还是依据法定退休年龄以及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所以,在社保加临时就业的情况下,只要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并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就可以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养老金。如果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不足15年,就需要按照上述法律规定进行处理,要么继续缴费至满15年,要么转入其他类型的养老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