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许可证办理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卫生许可证是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及餐饮店的经营活动,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的卫生许可凭证。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其办理申请流程: 首先是申请阶段。申请人需要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这些材料通常包括申请书、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卫生管理制度、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等(具体材料要求可咨询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营业。 接着是受理环节。卫生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果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卫生行政部门会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如果材料不符合要求,会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之后进入审查阶段。卫生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会根据需要指派两名以上卫生监督员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场所的卫生状况、卫生设施设备的配备和运行情况、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等。 然后是决定阶段。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申请材料和现场审查情况作出决定。如果符合卫生要求,会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卫生许可证;如果不符合卫生要求,会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最后,如果申请人对卫生行政部门作出的决定不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