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隔六个月起诉第二次是否会判离婚?
我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没判离。现在已经过了六个月,我打算第二次起诉。我就想知道,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是不是就一定会判离呢?我实在是和对方过不下去了,很担心这次还是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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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中,离婚隔六个月起诉第二次并不一定会判决离婚,但第二次起诉离婚判决离婚的可能性相对较大。 我们先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从法律条文来看,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经过六个月再次起诉,虽然时间间隔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当事人离婚的决心,但这并不等同于夫妻感情就一定破裂了。 法院在审理第二次离婚诉讼时,依然会全面审查各种因素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比如,会考虑双方在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的相处情况,是否有分居、是否还有交流沟通、矛盾是否依然存在等。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存在法律规定的应准予离婚的情形,如分居满一年等,那么法院判决离婚的概率就会大大增加。但如果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也可能依然判决不准离婚。所以,隔六个月第二次起诉离婚,结果还是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和证据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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