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是怎样的?


在陕西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标准是有明确规定的。 首先是医疗费,它的赔偿数额,要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要是有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等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要是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就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这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 误工费则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比如一个人因为事故误工了一段时间,他原本工作的收入情况就是计算误工费的关键。 护理费是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比如请护工照顾伤者,护工的收费标准以及照顾的时长等因素决定了护理费的多少。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并且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比如打车去医院的费用,要有正规发票才能作为赔偿依据。 住宿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要是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也会得到赔偿。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不过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要是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则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相关概念: 受诉法院:就是受理案件并对案件进行审理的法院。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反映居民家庭全部现金收入能用于安排家庭日常生活的那部分收入。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指农村居民从各个来源渠道得到的总收入,相应地扣除获得收入所发生的费用后的收入总和。 护理依赖系数:是用来确定护理级别对应的系数,以准确计算护理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