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继承宅基地房屋诉讼有效期是多久?
我家在上海,涉及到宅基地房屋的继承问题,现在出现了一些争议。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要提起诉讼,有效期具体是多长时间。我想了解这个有效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的,有没有什么特殊情况会影响这个有效期。
展开


在上海,继承宅基地房屋诉讼有效期的相关规定如下: 首先,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这三年是从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的。比如说,继承人明明知道其他继承人侵犯了自己对宅基地房屋的继承权,那么从知道这个情况的那天起,三年内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其次,存在最长诉讼时效的限制,即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也就是说,如果从继承行为发生,也就是权利受到损害开始,超过了二十年,就算继承人此时才发现自己权利被侵害,再去起诉,法院一般也不会受理了。不过,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最后,有一种特殊情况是诉讼时效中止。如果继承人在知道自身权益遭受侵害后的三年内,其涉及到的遗产继承权纠纷确实正在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过程之中,则可以按照诉讼时效中止的相关规定来处理。也就是在调解期间,诉讼时效暂停计算,等调解结束后,再继续计算剩余的诉讼时效期间。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