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最新政策下房子是怎么补偿的?


在棚户区改造中,房屋补偿问题涉及多个方面,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相关政策规定。 从法律依据来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对于补偿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货币补偿,它是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简单来说,就是征收方按照市场上类似房屋的价格,给被拆迁人相应的金钱补偿。比如,周边类似地段、面积、户型的房子市场价格是每平方米8000元,你家被征收房屋面积是100平方米,那么货币补偿可能就是80万元左右(实际会根据具体评估情况调整)。 另一种是产权调换,即征收方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与被征收房屋进行调换。这种情况下,会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例如,你家被征收房屋价值50万元,征收方提供的调换房屋价值60万元,那么你可能需要再支付10万元差价来获得新房屋。 在确定补偿标准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会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评估。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且,被征收人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此外,各地可能还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一些具体的补助和奖励办法。比如,有的地方会给予按时搬迁的被拆迁人一定金额的奖励,或者提供一些优惠政策,如优先购买保障性住房等。所以,在面临棚户区改造时,被拆迁人要密切关注当地的具体政策和补偿方案,充分了解自己应享有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