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土地使用税是怎样规定的?
我家这边在进行棚户区改造,我不太清楚在这个过程中土地使用税方面有啥说法。是改造的土地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吗,有没有什么优惠政策之类的?我想了解下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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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简单来说,就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实际占用土地面积所征收的一种税。对于棚户区改造涉及的土地使用税,国家有相关的规定。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01号),对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这里所说的改造安置住房,是指相关部门和单位与棚户区被征收人签订的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或棚户区改造合同(协议)中明确用于安置被征收人的住房。 也就是说,如果土地是专门用于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的,那么这块土地就不用缴纳土地使用税。这是国家为了鼓励和支持棚户区改造项目,减轻相关建设单位的负担而出台的优惠政策。不过要注意,享受免税政策的主体和土地用途等需要符合规定条件。如果不符合规定,仍然需要按照正常的土地使用税规定进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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