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共有的厂房,一家要卖一家不卖怎么办?
我和别人共同拥有一个厂房,现在对方想把厂房卖掉,但我不想卖。我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处理,也不清楚自己有哪些权利和义务,所以想问问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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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两家共有厂房,一方想卖而另一方不想卖的情况下,需要先明确厂房的共有形式,一般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按份共有是指共有人按照确定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是按份共有,想卖厂房的一方所占份额达到三分之二以上,那么其可以处分该厂房,不想卖的一方不能阻止,但可以要求获得相应的价款。若想卖的一方份额未达到三分之二,其不能擅自处分厂房,否则就构成对其他共有人的侵权。 共同共有是指共有人对全部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通常在共同共有关系中,如夫妻共有、家庭共有等情况。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未经全体共同共有人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分共有财产。所以如果是共同共有,一方想卖而另一方不同意,想卖的一方就不能处分该厂房。 如果遇到这种纠纷,双方可以先进行友好协商,尝试达成一致意见,比如一方给予另一方一定的经济补偿从而获得对方的同意等。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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