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在三个人名下,其中一人不肯卖怎么办?
我和另外两个人共同拥有一套房子,现在我和另一个人想把房子卖掉,但剩下那个人就是不肯卖。我们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让房子顺利出售呢?
展开


在这种情况下,涉及到房屋共有的法律问题。房屋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是指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则是指共有人对全部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平等的所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你们是按份共有,且你和想卖房的那个人所占份额加起来达到三分之二以上,那么在没有其他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你们可以决定出售该房屋。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面临一些阻碍,比如房产交易中心可能要求所有共有人签字。这种情况下,你们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允许出售房屋,然后凭借法院的判决书去办理相关手续。 要是你们是共同共有,那么必须经过全体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售房屋。若不同意卖房的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售,想卖房的共有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共有财产,分割的方式可以是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并给予其他共有人相应补偿,或者将房屋出售后分割价款。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