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可以签违约金吗?


劳务合同是可以签违约金的,但需要符合法律规定。 首先,存在一些合法约定违约金的情形。一种是当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时,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不过要注意,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且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例如,公司出资让员工去参加一项专业技能培训,并约定了3年服务期,员工在服务期内离职,就可能要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另一种合法情形是若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且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比如员工离职后,违反了与原单位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到竞争对手公司工作,就需支付违约金。 除了上述两种情形外,如果在劳务合同中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条款,通常是不合法的。例如约定劳动者提前离职就要支付违约金这种条款一般是无效的,因为这限制了劳动者自由择业的权利。 从法律依据来看,《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服务期)和第二十三条(关于竞业限制)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劳务合同纠纷适用《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劳务合同签违约金要遵循法律规定,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