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共同共有不动产其中一个共有人出卖的条件是什么?

我和家人共同拥有一套房子,现在我想把自己那份卖出去。但不清楚在共同共有的情况下,我作为其中一个共有人出卖份额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怕万一不符合规定会出问题,所以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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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有不动产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基于共同关系,共同享有一物的所有权。简单来说,就是多个人对同一不动产共同拥有权利。在共同共有不动产的情况下,其中一个共有人想要出卖份额,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对于共同共有的不动产,原则上要全体共同共有人都同意,其中一个共有人才能进行出卖。 如果没有经过全体共同共有人的同意,其中一个共有人擅自出卖共同共有不动产,这种行为属于无权处分。第三人符合善意取得条件的,第三人可以取得该不动产的所有权。善意取得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是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是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而其他共有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不过,如果共有人之间事先有约定,比如约定了在某些情况下部分共有人可以单独出卖份额,那么就按照约定来执行。所以,共同共有人在出卖不动产份额时,首先要查看共有人之间是否有相关约定,若没有约定,则需取得全体共同共有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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