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共同共有人是否有优先购买权?
我和朋友共同共有一套房子,现在朋友想把他那部分份额卖给别人。我有点心动,也想买下他这份。就是不知道在法律上,我作为共同共有人有没有优先购买权呢?想了解下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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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共同共有人是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首先,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基于某种共同关系,对同一项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比如夫妻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房产,就是典型的共同共有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当部分共有人要转让其共有份额时,其他共同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于他人购买该份额的权利。 这种优先购买权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五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虽然这里说的是按份共有,但共同共有在进行分割后,也会涉及到类似份额转让的情况,并且在司法实践和法理上,共同共有人在符合条件时也享有优先购买权。这是为了维护共有关系的稳定性和其他共有人的合法权益。 例如,在共有房屋分割时,如果一方要将自己分得的份额转让,其他共同共有人就可以在同等价格、付款方式等条件下优先购买。不过,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是有条件限制的。这个“同等条件”很关键,包括价格、付款方式、付款时间等方面都要相同。如果其他购买人给出了更优惠的条件,共同共有人若无法满足,就不能主张优先购买权。另外,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是有期限限制的,一般情况下,共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最终确定的同等条件之日起十五日内行使优先购买权;转让人未通知的,为其他按份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最终确定的同等条件之日起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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