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月作废发票是否需要填写负数发票?
我在处理公司发票的时候,这个月有几张发票需要作废。我不太清楚当月作废发票的具体流程,想知道是不是需要填写负数发票呢?我担心操作不当会带来税务问题,所以想了解清楚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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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当月作废发票是否需要填写负数发票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明确一下相关概念。作废发票,就是在发票开具当月,由于开票有误、交易取消等原因,把已开具的发票进行作废处理,让这张发票不再具备法律效力。而负数发票,也叫红字发票,是企业因为销售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况,需要冲减原销项,开具的与原发票内容相同但金额为负数的发票。 根据我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对于当月开具的发票,如果发现有问题需要作废,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直接进行作废操作即可,不需要填写负数发票。具体来说,符合以下条件的当月发票可以直接作废:一是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二是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三是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举个例子,假如一家企业在2025年2月5日开了一张发票,到了2月20日发现发票上的金额有误,而且此时购买方还没认证,销售方也没抄税和记账,同时发票联和抵扣联都收回来了,那么这家企业就可以直接在开票系统里把这张发票作废。 不过,如果不符合上述直接作废的条件,比如发票跨月了,或者销售方已经抄税、记账,购买方已经认证等,就不能直接作废发票,而需要开具负数发票来冲销原来的发票。所以,当月作废发票在符合条件时不需要填写负数发票,但不符合条件时就需要通过开具负数发票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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