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撞人是否必须垫付医药费?
我开车不小心撞了人,伤者家属要求我马上垫付医药费,可我担心后续麻烦,也不确定自己有没有这个义务。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车撞人后是不是必须要垫付医药费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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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车撞人的情况下,并没有法律规定肇事者必须垫付医药费。
从法律角度来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也就是说,在有交强险的情况下,首先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支付抢救费用。对于超出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虽然没有强制要求肇事者垫付,但在实际操作中,如果肇事者垫付了部分费用,在后续的事故处理和赔偿协商中,可能会被视为积极承担责任的表现,对事故的解决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不过,如果肇事者不垫付,伤者一方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如向法院起诉等方式,要求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用等。同时,在一些情况下,交通事故责任尚未明确划分,此时垫付费用可能会使后续的责任认定和费用结算变得复杂。所以,车撞人后,垫付医药费不是必须的,但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后决定是否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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