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是否需要上交?
我和房东签了房屋租赁合同,现在有人跟我说这个合同要上交,我有点懵。也不知道是上交给谁,所以想问问大家,房屋租赁合同到底要不要上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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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并不一定需要上交,但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是有上交要求的。 从普通的民事租赁关系角度来看,房屋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的协议,属于双方的民事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此时,合同由双方各自持有,用于保障双方在租赁期间的权利和义务,不需要向第三方主动上交。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需要上交房屋租赁合同。比如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时,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办理登记备案时,就需要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另外,如果涉及到税务申报,比如房东需要缴纳相关税费,税务部门可能会要求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作为计税依据,此时也需要将合同上交或者提供相关信息。还有在一些公租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租赁中,相关管理部门为了规范管理,也会要求承租人上交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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