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需要备案吗?
我租了套房子,和房东签了租赁合同。但我不知道这个合同要不要去备案,不备案会不会有什么问题,也不清楚备案有啥好处和依据。希望了解下房屋租赁合同到底需不需要备案。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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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是否需要备案,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
首先,从法律规定角度,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不过,不办理备案并不影响租赁合同本身的效力。《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规定,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即便没有备案,只要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合同就是有效的。
其次,备案是有一定好处的。对于承租人而言,办理备案登记可以对抗第三人。比如在“一房多租”的情况下,已经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承租人优先享有租赁权。对于出租人来说,备案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同时,在某些地方,备案后还可能享受到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最后,如果不备案,虽然不会导致合同无效,但可能会面临一些行政处罚。按照《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九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所以,从合规和保障自身权益的角度,建议及时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