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务费需要计提工资吗?

我是一家小公司的负责人,在财务处理上有点搞不清。我们公司会请一些临时人员做项目,支付给他们的费用算劳务费。现在我想知道,这笔劳务费需不需要像正式员工工资那样计提呢?不太懂这方面的规定,希望有人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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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务费计提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劳务费和工资的概念。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而劳务费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劳务所取得的报酬,通俗来讲,拿工资的人通常是单位的正式员工,与单位有雇佣关系;拿劳务费的人一般是独立提供劳务服务,和接受服务的单位没有雇佣关系。 根据我国相关财务和税务规定,工资需要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计提。权责发生制就是说,只要是本期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支付,都应作为本期的费用处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九条规定,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对于工资,企业在月末要根据员工的出勤、业绩等情况计算出应支付的工资数额,计入当期的成本或费用,这就是计提工资。 而劳务费一般不需要计提。因为劳务费的结算通常是根据劳务完成的情况,在劳务完成后直接支付。它不像工资那样有固定的发放周期和相对稳定的金额。比如,企业请一位设计师完成一个设计项目,项目完成后按照约定支付设计费,这笔费用在实际支付时直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即可,不需要提前计提。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劳务活动是持续一段时间且劳务费用金额较大、相对固定,企业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预提劳务费,但这并不是必须的,且要保证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总之,一般情况下劳务费不需要像工资那样进行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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