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汽车撞人了是否需要自己垫付医疗费?

我开车不小心撞了人,现在伤者家属要求我垫付医疗费,可我也担心后续的费用问题和责任划分情况。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我必须要自己垫付医疗费吗?还是有其他的处理方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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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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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汽车撞人事故中,是否需要自己垫付医疗费,这是很多车主关心的问题。首先,从法律层面来说,并没有明确规定汽车撞人后车主必须自己垫付医疗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也就是说,如果车辆购买了交强险,在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会在责任限额内支付抢救费用。交强险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有限的,在有责情况下为1.8万元。当抢救费用超过这个限额时,若车辆还购买了商业三者险,超出交强险部分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由商业险进行赔付。 不过在实际情况中,保险公司支付费用可能会存在一定的流程和时间差,伤者可能急需医疗救治,这种情况下,车主出于人道主义和积极解决问题的态度,也可以选择垫付部分医疗费。但垫付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票据和凭证,以便后续在处理赔偿事宜时进行结算。如果车主不愿意垫付,伤者一方可以通过与保险公司沟通,或者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等法律途径来解决医疗费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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