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个人承担部分在哪个科目核算?
我在一家小公司做财务,最近在处理社保核算的事情。对于社保个人承担的那部分费用,我不知道该在哪个科目进行核算。公司之前也没有相关的规范操作,我怕弄错了影响财务数据。想问问大家,社保个人承担部分到底在哪个科目核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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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计核算里,社保个人承担部分通常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我们先来解释一下“其他应付款”这个概念,它指的是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应交税费、长期应付款等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社保个人承担部分就属于企业暂收员工的款项,后续要交给社保机构,所以符合其他应付款的定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企业在核算社保费用时,要区分企业承担部分和个人承担部分。对于个人承担部分,在工资发放环节,企业先从员工工资中扣除这部分社保费用,会计分录一般为:借:应付职工薪酬 - 工资;贷:其他应付款 - 社保(个人部分),银行存款。这里借方的“应付职工薪酬 - 工资”表示企业应该支付给员工的工资总额,通过贷方的分录,将社保个人承担部分从工资中扣除,同时记录到“其他应付款 - 社保(个人部分)”科目。 当企业向社保机构缴纳社保费用时,会计分录为:借:应付职工薪酬 - 社保(企业部分),其他应付款 - 社保(个人部分);贷:银行存款。在这个分录中,“应付职工薪酬 - 社保(企业部分)”是企业自身承担的社保费用,和个人承担部分一起,通过银行存款支付给社保机构。所以,社保个人承担部分在会计核算上主要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来体现资金的流转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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