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特定工伤费用是怎样规定的?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听说社保有特定工伤费用这回事,但不太清楚具体是怎样的。想了解下哪些费用属于社保特定工伤费用,这些费用的报销标准和流程是怎样的,自己需要承担多少费用,希望懂的人能给我讲讲。
展开


社保特定工伤费用指的是在工伤保险制度下,由社保基金承担的、与工伤相关的特定支出费用。当职工遭遇工伤时,部分费用可以通过社保来进行支付,以此减轻职工和企业的负担。 《工伤保险条例》中明确了多项社保特定工伤费用。其中包括治疗工伤所需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也就是说,职工因工伤去医院看病、买药,以及进行康复治疗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前提下,都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例如,骨折后进行手术的费用、术后康复训练的费用等。 还有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因工伤住院期间,社保基金会按照当地规定给予一定的伙食补助。比如,在一些地区,会根据住院天数,每天给予几十元的补助。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也是社保特定工伤费用之一。如果职工在当地无法得到有效的治疗,需要到外地就医,那么途中的交通费、在外地就医期间的住宿费等,在经过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后,也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此外,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也由社保承担。像工伤导致肢体缺失,需要安装假肢等辅助器具,只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费用就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也属于社保特定工伤费用。对于因工伤导致生活无法自理的职工,会根据护理依赖程度,按月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定比例的生活护理费。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以及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也都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当职工因工伤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时,会按月领取一定金额的伤残津贴;而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职工还能获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用于后续可能的医疗支出。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