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损坏公私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不小心弄坏了别人店里的一些东西,对方说要告我损坏公私财物罪。我有点慌,也不知道这种情况是不是真的会构成犯罪。我就想了解下,损坏公私财物罪的立案标准到底是怎样的,达到什么程度才会被立案呢?
展开 view-more
  • #故意毁坏财物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损坏公私财物罪,准确来说是故意毁坏财物罪,它指的是故意破坏、损毁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这里所说的公私财物,就是指国家、集体所有的财物以及公民个人合法拥有的财物。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是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比如,故意砸坏了别人一辆价值六千元的摩托车,这种情况就达到了立案标准。二是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不管每次毁坏财物的价值是多少,只要累计次数达到三次,就可能被立案。三是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这强调了纠集多人以及公然进行毁坏财物的行为性质恶劣,即使财物损失可能未达到五千元,也会被立案。四是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这是一个兜底条款,具体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由司法机关来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当面临财物损坏的情况时,一定要分清是故意还是过失,以及是否达到了立案标准。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