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最高院对定金和预付款是如何规定的?

我在和别人签合同的时候,涉及到定金和预付款的问题。不太清楚这两者的区别,也不知道最高院对于定金和预付款有啥规定。担心自己在合同里吃了亏,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避免以后产生纠纷。
展开 view-more
  • #定金规定
  • #预付款项
  • #最高院解释
  • #定金担保
  • #合同款项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定金和预付款是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常见的两种款项支付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的司法解释等规定中对它们作出了明确界定。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它具有担保性质,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一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预付款则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如果合同履行,预付款可以抵作价款;如果合同不履行,收受预付款的一方应将预付款返还给支付方。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的司法实践中,也明确将预付款和定金做了区分。 从性质上看,定金本质是一种担保方式,而预付款只是一种提前支付的款项。从作用上,定金具有惩罚性和补偿性,而预付款主要是为对方提供资金上的便利。从法律后果上,定金违约有双倍返还等规定,预付款违约一般只是返还本金。因此,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明确款项的性质是定金还是预付款,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