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责任的适用以及与预付款的区别究竟是什么?


定金责任的适用以及与预付款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性质方面**:定金是一种债的担保形式,包含对不履行合同的制裁作用,违约定金属于违约责任形式。而预付款是合同应该履行款项的一部分,是接受产品或劳务方为表明诚意或提供资金预先支付的部分价金或劳务报酬,其实质就是预先支付合同款项的一部分,不具有担保性质。例如在购买家具时,定金是为了确保买卖双方按约定履行合同,预付款则是提前支付部分家具款。 **作用方面**:定金的作用在于担保主合同的履行,在买卖合同订立前,约束双方按时签订正式合同;合同订立后,促使双方进入合同的实质履行阶段。预付款的目的在于以率先支付一定款项表明履行合同的诚意,或者作为合同履行所需资金的一部分。比如装修合同,定金让双方有签订正式合同的约束,预付款则为装修工程启动提供部分资金。 **效力方面**:定金通过定金罚则来实现其担保作用。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但适用定金应针对根本违约情况。而预付款在合同无效或者出现违约事由时,退还相同数额即可,不具有惩罚性质。例如,购买房产时,若购房者违约且属于根本违约,定金不予退还;若房产商违约,需双倍返还定金。若只是预付款,不管哪方违约,一般都是退还预付款。 **支付时间方面**:定金的给付时间既可以在主合同正式订立(即合同预约阶段),也可以在合同订立后。预付款一般在合同正式订立之后才能要求给付。例如在预订酒店时,可能在预订时就支付定金,而预付款通常是在确定入住等合同正式订立后支付。 **适用范围方面**:定金在合同中运用广泛,不仅适用于以金钱履行义务的合同,也可以适用于其他有偿合同;而预付款一般只能适用于以金钱履行义务的合同。例如服务类合同中可以约定定金,而预付款更多用于涉及金钱交易的买卖合同等。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是《担保法》中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