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业务招待费为负数时汇算清缴是否需要做纳税调整?

我公司在核算业务招待费时,出现了业务招待费为负数的情况。现在到了汇算清缴的时候,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做纳税调整,也不知道相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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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务招待费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了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招待费用。当业务招待费为负数时,在汇算清缴时是否需要做纳税调整,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了解一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业务招待费扣除的基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这是正常情况下业务招待费扣除的法律依据。 业务招待费出现负数通常是一种异常情况,可能是由于会计差错、前期调整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的。如果是会计差错导致的业务招待费为负数,比如记账错误,那么企业首先应该按照会计准则进行差错更正。在更正之后,如果业务招待费变为符合实际情况的正数,再按照上述税法规定进行汇算清缴和纳税调整。 若不是会计差错,而是一些特殊业务处理使得业务招待费出现负数,从税法角度来看,税法更注重实际发生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合理支出。因为业务招待费本质是企业的一项支出,负数不符合支出的概念。一般来说,税务机关可能不认可业务招待费为负数这种情况。企业还是应该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活动重新核算业务招待费金额。如果重新核算后有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就需要按照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进行纳税调整。若重新核算后确实没有业务招待费支出,那就不需要针对业务招待费进行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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