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汇算时奖金是单独计税还是综合计税?


在个税汇算中,奖金计税方式有单独计税和综合计税两种。 单独计税,就是把奖金单独拿出来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它不与我们的工资、劳务报酬等其他综合所得合并,而是按照月度税率表来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算出奖金应纳税额。比如,小王全年一次性奖金是36000元,用36000除以12得到3000元,对照月度税率表,适用3%的税率,速算扣除数为0,那么这笔奖金应纳税额就是36000×3% - 0 = 1080元。 综合计税,是将奖金和我们的工资、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综合所得合并在一起,按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来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比如小张一年工资收入10万元,奖金3万元,其他扣除项目有2万元,那么他的应纳税所得额就是10万 + 3万 - 6万 - 2万 = 5万元,再对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来计算税额。 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自2024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不过有些地区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一些过渡政策。 选择哪种计税方式更划算,要根据个人的具体收入情况来定。如果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是负数,也就是扣除各项扣除项目后收入为负,那么选择综合计税可能更合适,因为奖金可以先弥补综合所得的亏损部分,从而少交税;如果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正数,且税率较高,而奖金单独计税适用的税率较低,那么选择单独计税可能更划算。建议大家在个税汇算时,通过个税APP分别按照两种方式进行测算,比较一下哪种方式缴纳的税款更少,就选择哪种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