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纳税人个人的住房税务机关是否不得采取税收保全?

我是一名纳税人,最近收到了税务机关的通知。我有点担心我的住房会不会因为税务问题被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想了解下,按照法律规定,纳税人个人的住房税务机关是不是不能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啊?
展开 view-more
  • #住房税收保全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税收保全措施是指税务机关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对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纳税人,限制其处理可用作缴纳税款的存款、商品、货物等财产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简单来说,就是当税务机关觉得纳税人可能会逃避纳税时,为了保证税款能收上来,会对纳税人的一些财产进行限制。 对于纳税人个人的住房,税务机关并非绝对不得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不过,《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九条规定,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所称其他财产,包括纳税人的房地产、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和动产。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豪华住宅或者一处以外的住房不属于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所称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税务机关对单价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这意味着,如果是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唯一住房,一般情况下税务机关不得采取税收保全措施;但如果是豪华住宅或者一处以外的住房,税务机关是可以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