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是什么样的?
我买了套带院子的房子,院子里有一些自建的小建筑,还有一些其他附着物。我想知道这些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是什么样的?我该怎么确定它们是合法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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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是一种能证明其所有者对该建筑物或附着物拥有合法权益的文件。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它就像是这些不动产的“身份证”,明确了所有者的权利范围和合法性。 在我国,对于地上建筑物,常见的合法产权证明就是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这意味着,不动产权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产权证明,它详细记录了建筑物的位置、面积、用途等关键信息。 对于其他附着物,比如在土地上的一些特定设施,如果符合相关规划和建设要求,也可以通过相应的审批文件来证明其合法性。例如,经过合法审批建设的临时搭建物,会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文件。这些文件证明了该附着物的建设是经过相关部门许可的,是合法的。 此外,在农村地区,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和附着物,可能会有宅基地使用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等证明文件。这些文件同样是证明产权合法的重要依据。如果没有这些合法的产权证明,建筑物和附着物可能会被认定为违法建筑,面临被拆除等风险。所以,确保拥有合法的产权证明对于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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