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责任和共同责任是什么意思?
我在处理一些法律事务时,听到了单独责任和共同责任这两个词,但不太明白它们的含义。想了解一下,在法律层面上,单独责任和共同责任具体是怎么定义的,它们之间有什么区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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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责任和共同责任是民事责任的两种重要分类方式。 单独责任指的是由一个民事主体独立承担的民事责任。通俗来讲,就是在一个法律事件里,只有一个人需要对相应的后果负责。例如,张三开车不小心撞坏了李四的车,经过认定,此次事故完全是张三的过错,那么张三就要独自承担赔偿李四车辆损失的责任,这就是单独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里张三就是因为自己的过错行为,要单独承担对李四的侵权责任。 共同责任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共同承担的民事责任。共同责任又可以细分为按份责任和连带责任。按份责任是指各个责任人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份额,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责任。比如,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购买了一批货物用于经营,但由于他们经营不善导致亏损。如果事先约定了甲、乙、丙三人按照3:3:4的比例承担亏损,那么他们就按照这个比例来分担债务,这就是按份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二人以上依法承担按份责任,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是指各个责任人对外都不分份额、不分先后次序地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承担责任。比如,甲和乙共同实施了侵权行为,导致丙受到损害,丙既可以要求甲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和乙都有义务进行全部赔偿。在甲或乙承担了全部责任后,他们内部可以再按照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进行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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