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方式都有哪几种?


抵押方式包含以下几种: 首先是不动产抵押,就是把不动产当作抵押物来设置抵押。这里说的不动产呢,就是那些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失去原来价值、没办法正常使用的财产,像土地、房屋,还有各种建在地上的附着物等。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抵押一般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登记之后抵押权才生效。这是为了保障抵押权人的权益,也能让其他人清楚这个不动产已经被抵押了。 其次是动产抵押,简单来说,就是用动产作为抵押物来设置抵押。动产就是可以移动,而且移动后不影响它的使用价值,价值也不会降低的财产,在我国,常见的比如交通工具等特殊动产。动产抵押设立比较灵活,不需要像不动产抵押那样严格的登记手续,但办理登记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然后是权利抵押,是以法律规定的各种财产权利作为抵押物客体的抵押。不过依据现行的中国法律,权利一般更多用于质押。 还有财团抵押,也叫企业抵押,是抵押人把自己所有的动产、不动产以及权利集合在一起,当作抵押权客体来进行抵押。这种抵押常见于企业融资等情况,能让企业把各种资产整合起来用于担保债务。 共同抵押也不可忽视,它也叫总括抵押,是为了担保同一笔债权,在好几个不同的财产上设定抵押。这样做可以增加债权实现的保障程度。 最后是最高额抵押,就是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商量好,在一个最高额度的限制内,用抵押物为一定时间段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这种抵押方式适用于一些业务往来频繁,债权金额和发生时间不太固定的情况。 相关概念: 不动产:不能移动或移动后会丧失其原有价值或失去其使用价值的财产。 动产:可以移动并且移动后不影响其使用价值,不降低其价值的财产。 权利抵押:以法律规定的各种财产权利作为抵押物客体的抵押。 财团抵押:抵押人以其所有的动产、不动产及权利的集合体作为抵押权客体而进行的抵押。 共同抵押:为了同一债权的担保,而在数个不同的财产上设定的抵押。 最高额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