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赔偿必须掌握的三大时效是什么?

我在工作时受伤了,担心因为不了解时效问题而影响赔偿。想知道在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以及工伤待遇赔偿申请方面,分别有怎样的时效规定,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好保障自己该有的权益。
展开 view-more
  • #工伤赔偿
  • #工伤认定
  • #鉴定时效
  • #赔偿时效
  • #劳动能力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工伤赔偿中,确实有三大时效需要掌握。 首先是申请工伤认定时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是遇到特殊情况,经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能够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要注意的是,若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比如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限等情况耽误申请时间的,就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 其次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效。一般来说,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或个人须向市级鉴定中心提出申请,相关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要是情况特殊,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如果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另外,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最后是申请工伤待遇赔偿时效。对于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如果用人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而发生工伤后,若用人单位因种种原因不能及时支付工伤待遇引发劳动争议纠纷,其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该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相关概念: 统筹地区:简单说就是统一筹划社会保险费用的地区范围,在这个范围内进行社保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等。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