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可以进行什么?

我在一家工厂上班,平时工作中涉及很多安全生产方面的事情。我想了解下,根据安全生产法,我们从业人员有哪些可以进行的操作或者行为呢?比如在安全保障、权益维护等方面,希望能详细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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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安全生产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赋予了从业人员多项权利和可以进行的行为。首先,从业人员有知情权和建议权。这意味着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这就好比你在工厂工作,你有权利知道自己操作的机器可能存在哪些危险,工厂采取了哪些防范措施来保障你的安全,同时你也可以对工厂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自己的想法和建议。 其次,从业人员拥有批评、检举、控告权及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权。《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例如,如果工厂的管理人员不顾安全规定,强令你进行一些危险的操作,你有权利拒绝,并且不用担心会因此受到不公正的待遇。 另外,从业人员还享有紧急避险权。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八条,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比如,当你在工作现场发现有发生重大事故的明显迹象,如可能发生爆炸、坍塌等情况时,你可以立即停止工作并撤离现场。 最后,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提出赔偿要求。这在《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九条中有明确规定。也就是说,如果因为工厂的安全问题导致你受伤,除了工伤保险给予的赔偿外,你还可以根据民事法律要求工厂给予额外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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