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属管辖包括哪些情况?
我在处理一个法律纠纷,听说有专属管辖这回事,但不太清楚具体包含哪些内容。我想知道专属管辖是怎么规定的,哪些案件会适用专属管辖,这样我就能判断我的案子是不是属于专属管辖的范围了。
展开


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管辖权,当事人也不能协议变更管辖法院。它的目的在于维护国家主权、方便当事人诉讼以及便于法院进行审判和执行等。 在我国,专属管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比如,甲和乙就一套位于A地的房产归属产生争议并提起诉讼,那么这个案件就只能由A地的法院管辖。因为不动产具有不可移动性,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便于法院进行实地勘查、调查取证以及对案件的审理和执行。 其次,该条第二项规定,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港口作业包含货物的装卸、驳运、仓储等活动,在这些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诸如货物损坏、作业事故等纠纷。由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有利于及时查明案件事实,也方便法院对相关证据进行收集和审查,同时也便于法院对案件的执行。 最后,第三项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当涉及到遗产继承问题时,可能会有多个继承人,遗产也可能分布在不同的地方。规定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能更好地保护继承人的合法权益,也便于法院对遗产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例如,被继承人去世时住在B地,其主要遗产(如房产、存款等)也集中在B地,那么关于其遗产继承纠纷的案件就由B地法院管辖。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