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后逮捕是什么意思?


拘留后逮捕,是司法机关在处理刑事案件过程中采取的两种不同但相互关联的强制措施。首先来说说拘留,它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遇到紧急情况时,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这里的紧急情况,就好比犯罪正在进行,或者有证据表明嫌疑人可能会逃跑、毁灭证据等。比如,警察发现有人正在实施盗窃行为,就可以先把他拘留起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而逮捕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简单来讲,就是当司法机关掌握了更充分的证据,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比较严重,有必要长期限制其人身自由时,就会采取逮捕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也就是说,拘留通常是在情况紧急时的临时手段,而逮捕是在有更充分证据和必要性的情况下采取的进一步措施。一般是先进行拘留,在拘留期间,如果司法机关收集到了足够的证据,认为符合逮捕条件,就会向检察院申请逮捕。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就会批准逮捕。所以,拘留后逮捕意味着案件的侦查在进一步深入,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有了更确定的判断,但这并不直接等同于会受到更严重的处罚,最终的处罚还是要根据法院的审判结果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