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男方家人不让我看儿子该怎么办?
我和男方离婚了,孩子归男方抚养。可最近男方家人总是找各种理由不让我看儿子,我特别想念孩子,也担心会影响我和孩子的感情。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我有没有权利看儿子,要是他们一直阻拦我,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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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讲,您拥有探望子女的权利。探望权,通俗来讲,就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法享有的看望子女的权利。这一权利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和身份关系而产生的,是一种法定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在您的情况中,男方家人不让您看儿子,这显然侵犯了您的探望权。首先,您可以尝试和男方及其家人进行沟通协商,明确告诉他们您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并且探望孩子对孩子的成长和亲子关系的维系都非常重要,希望他们能够配合。 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向法院说明男方家人阻碍您行使探望权的具体情况,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男方及其家人协助您行使探望权,并确定探望的方式和时间。法院会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合理的判决。 要是男方及其家人在法院判决后仍然拒不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也就是说,法院会通过强制手段促使男方及其家人配合您行使探望权,但不会强迫孩子进行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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