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中什么是侵权作品?
我自己写了篇文章发表了,最近发现有人用了我文章里好多内容去发布新作品。我不太确定他这属不属于侵权作品,想了解下在著作权方面,到底什么样的作品算侵权作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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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著作权领域,侵权作品指的是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使用其作品的表达形式,并且侵犯了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而产生的作品。 要构成侵权作品,通常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存在侵权行为,也就是未经著作权人允许,对其作品进行了复制、发行、表演、改编等受著作权保护的行为。例如,有人没有经过原作者同意,就把人家写的小说拍成电影,这就是典型的侵权行为。二是这种行为具有违法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剽窃他人作品的等。 一般来说,如果一个作品大量抄袭、模仿受著作权保护作品的核心内容、表达形式等,使得两个作品存在实质性相似,并且这种相似不是基于合理使用或法定许可等合法理由,那么这个作品很可能就属于侵权作品。在判断是否为侵权作品时,还需要综合考虑作品的创作过程、使用目的、使用部分占原作品的比例等多方面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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