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职务罪是什么意思?
我在公司上班,最近听说了侵占职务罪这个词,不太明白它到底是什么意思。我想知道侵占职务罪具体包含哪些行 为,在法律上是怎么定义的,对我们这些普通员工有什么影响。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释。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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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职务罪,准确来说是职务侵占罪。它指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这里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简单来讲就是利用自己在单位担任的职务所赋予的权力和方便条件。比如,掌管财物的人员,利用自己可以接触、管理财物的便利,将财物拿走;或者负责销售的人员,把收到的货款私自截留等。
“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就是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把单位的财物变成自己的。这里的财物包括各种有形和无形的资产,像现金、货物、知识产权等。
关于数额较大的标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务侵占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普通员工来说,了解职务侵占罪的含义,可以让我们清楚自己的行为边界,避免因为一时的贪念而触犯法律。同时,如果发现单位内有这样的行为,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单位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