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复审是什么意思?
我去申请商标,结果被驳回了。然后听说可以申请商标驳回复审,但我不太清楚这到底是啥意思。它和普通的商标申请 有啥区别,申请了能有啥用呢?我想弄明白这个概念,好决定要不要去申请。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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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驳回复审是在商标注册过程中,申请人维护自身权益的一个重要程序。当申请人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后,商标局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商标局认为该商标不符合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就会驳回申请人的注册申请。这时,申请人若对商标局的驳回决定不服,就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这就是商标驳回复审。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商标驳回复审有其重要意义。一方面,商标局的审查可能存在主观性和局限性,不同的审查员对商标是否符合规定可能有不同的判断。通过复审,申请人有机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全面阐述商标的特点和使用情况,提供更多的证据和理由,争取让评审委员会做出更客观、准确的判断。另一方面,对于申请人来说,商标可能已经投入了大量的宣传和使用,若轻易放弃,会造成较大的损失。通过复审程序,有可能挽回商标注册的机会,保护自己的商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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