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我在处理公司税务时,看到了‘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这个词,不太明白它是什么意思。在增值税的计算和缴纳过程中,它起到什么作用呢?它和一般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有什么不同?希望能得到通俗易懂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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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是一个和增值税缴纳相关的重要概念。通俗来讲,增值税是对商品或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进项税额就是企业在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时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而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指的是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税务机关认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根据《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这里第二年待抵扣的40%部分的进项税额就属于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企业设置“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税务机关认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核算,并于可抵扣当期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这样做是为了合理均衡税款的抵扣时间,避免企业在短期内因大量购进不动产等导致进项税额过大,从而影响税收的稳定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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