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烂尾楼应该怎么处理?
我买的房子现在成了烂尾楼,首付交了,还背着房贷,心里特别着急。不知道该通过什么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是找开发商还是找政府?能不能把钱要回来?想了解一下具体有哪些有效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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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不幸买到烂尾楼时,购房者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向开发商主张违约责任。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所以,如果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房屋,就构成了违约,购房者可依据合约条款,要求其支付相应违约金。 其次,购房者可以选择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应当退还购房者已支付的购房款,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再者,解除房屋抵押贷款合同也是一种可行的办法。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通常会向银行办理抵押贷款,如果房屋烂尾,购房者可以与银行协商解除抵押贷款合同,停止偿还贷款。 另外,购房者还可以向政府求助。政府相关部门可能会采取措施来推动烂尾楼项目的复工建设,或者协调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的纠纷。 最后,如果与开发商协商无果,购房者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购房者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或者应该知道这个事实开始算起;如果开发商曾经承诺会履行房屋买卖的相关义务,那么诉讼时效就会在那个时候暂停,然后从那个时刻开始,时效又得重新计算。购房者在诉讼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开发商的承诺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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