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事项应当设立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简单来说,就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首先,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例如,从事爆破作业,这直接关系到公共安全,必须要经过行政机关的许可才能进行。因为爆破作业如果操作不当,可能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所以需要严格审查申请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和能力。 其次,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比如,开采矿产资源,矿产属于有限自然资源,为了合理开发和保护资源,行政机关会对开采者进行严格的审查和许可。再如,城市的出租车运营权,这属于公共资源配置,只有获得行政许可的企业或个人才能从事出租车运营服务。 还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像律师、医生等职业,就需要通过考试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这其实就是一种行政许可。因为这些职业直接关系到公众的利益和安全,所以必须保证从业者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另外,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例如,食品药品的生产销售,为了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行政机关会对食品药品的生产企业进行严格的监管和许可,要求其产品必须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最后,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比如,注册一家公司,就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获得营业执照,这也是一种行政许可。通过这种方式,行政机关可以对市场主体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市场的正常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