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签租赁合同时需要避免什么?


在续签租赁合同时,有多个方面需要我们避免一些不利情况的发生,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要避免租金约定不明确。租金是租赁合同的核心条款之一,续签时应该明确约定租金的金额、支付方式以及支付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如果租金约定不清晰,日后容易产生纠纷。比如,没有明确租金是按年、按季还是按月支付,可能导致双方在支付时间上出现分歧。 其次,要避免租赁期限约定模糊。租赁期限决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时间范围,续签时一定要明确起始日期和结束日期。如果没有明确约定租赁期限,就会被视为不定期租赁。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这对于双方来说都存在不确定性,可能随时面临合同解除的风险。 再者,要避免忽视房屋维修责任。在续签合同时,要明确在租赁期间房屋的维修责任由哪一方承担。一般来说,如果是因为正常使用导致的房屋损坏,维修责任通常由出租人承担;但如果是承租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坏,则由承租人负责维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在续签合同时一定要对维修责任进行明确约定,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另外,要避免遗漏附属设施设备的约定。现在很多房屋都会配备一些附属设施设备,如家具、电器等。续签合同时,要对这些附属设施设备的状况进行检查,并在合同中明确其归属、使用要求以及损坏赔偿责任等。如果没有相关约定,在租赁期间附属设施设备出现问题时,双方可能会就责任承担产生争议。 最后,要避免不进行合同登记备案(如果当地有要求)。有些地方规定租赁合同需要进行登记备案,虽然不登记备案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但登记备案可以起到一定的公示作用,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比如在遇到房屋被抵押、转让等情况时,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可以对抗第三人。所以,在续签合同时要了解当地的相关规定,避免因未登记备案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