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发生医疗事故后需要怎么做?

我前几天在医院看病,治疗后身体出现了严重不适,怀疑是发生了医疗事故。我现在特别慌,不知道该采取什么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也不清楚整个处理流程是怎样的,想问问发生医疗事故后具体需要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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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发生医疗事故后,可按以下步骤来处理: 首先,及时保留证据。证据是处理医疗事故的关键,它能帮助确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要妥善封存和保管病历资料,病历是医疗过程的重要记录,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检查报告等。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此外,对于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 其次,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可以先尝试与医院进行沟通,提出自己的诉求,看能否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协商不成,可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查、鉴定等工作。 最后,还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如果对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者不愿意通过行政途径解决,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由法院根据法律和事实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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