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已经被督办了该怎么办?
我之前提交了信访事项,现在得知已经被督办了,心里有点慌,也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些什么。我不清楚督办后会有怎样的流程,我需不需要配合做些什么,会不会对我有不利影响呢?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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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信访已经进入督办程序时,我们先得了解一下信访督办的概念。信访督办简单来说,就是相关部门为了保证信访事项能够得到妥善处理,对负责处理该信访事项的单位进行督促检查。 依据《信访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发现有关行政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督办,并提出改进建议:(一)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的办理期限办结信访事项的;(二)未按规定反馈信访事项办理结果的;(三)未按规定程序办理信访事项的;(四)办理信访事项推诿、敷衍、拖延的;(五)不执行信访处理意见的;(六)其他需要督办的情形。 所以,信访督办是为了推动问题解决,并不是针对信访人的不利举措。 对于信访人而言,当信访被督办后,首先要保持耐心。督办有一定的流程和时间要求,相关部门会按照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在这个过程中,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如果督办部门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比如要求提供一些补充材料或者进行询问,要如实提供信息,不要隐瞒或提供虚假内容。 同时,要持续关注信访事项的进展情况。可以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向督办部门或者负责处理信访事项的单位了解处理进度。不过,要注意沟通的方式和频率,避免过度干扰正常的处理工作。 最后,如果最终对处理结果不满意,也不要着急。根据《信访条例》,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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