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被提出异议该怎么办?
我之前申请了一个商标, 现在收到通知说有人对我的商标提出异议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也不知道会有什么后果。我很担心这个商标不能顺利注册下来,想了解一下我现在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来应对这个异议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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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注册商标被提出异议时,不要慌张,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来应对。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商标异议是怎么回事。商标异议指的是任何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给予以注册的意见。这是对商标初步审定结果的一种监督机制,目的是保证商标注册的公平公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所以,当收到商标异议通知后,被异议人要积极准备答辩材料。
在准备答辩材料时,要针对异议人提出的理由进行反驳。比如,如果异议人认为商标与他人在先商标近似,那被异议人就要说明自己商标的独特性,从商标的文字、图形、读音、含义等方面进行分析,证明与他人商标有明显区别。同时,还可以提供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像产品销售合同、广告宣传资料等,以此证明商标已经在市场上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提交答辩材料后,要密切关注商标局的审理进度。商标局会根据双方提供的材料进行审理,并做出决定。如果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异议人或异议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总之,在整个过程中,要依据法律规定,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