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已经注册又被异议该怎么办?
我之前成功注册了一个商标,但是最近收到通知说商标被异议了。我不太清楚这种已经注册的商标被异议的情况该怎么处理,不知道在法律上有什么规定和流程,也不知道自己该采取什么措施来应对,很担心会失去这个商标,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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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商标已经注册又被异议时,我们需要先了解商标异议的概念。商标异议是指任何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给予以注册的意见。而对于已经注册的商标被异议,实际上这涉及到商标的无效宣告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第四十五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如果您遇到这种情况,首先要仔细查看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据。对方提出异议必然会有一定的理由和证据支撑,您需要了解清楚他们的主张是什么。然后,准备好相应的答辩材料。根据对方的异议理由,结合自己商标注册的情况,提供能够证明您商标合法注册和使用的证据,比如商标的使用时间、使用范围、知名度等方面的材料。
接下来,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会给您一定的时间进行答辩,您要在规定时间内将答辩材料提交给商标评审委员会。在答辩过程中,要清晰、准确地阐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针对对方的异议进行反驳。
最后,等待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结果。商标评审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理由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如果您对裁定结果不服,还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