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提出异议该怎么办?
我申请的商标被人提出异议了,我很担心这个商标不能通过审核。我不太清楚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也不知道有哪些流程和需要注意的地方,希望了解一下该如何应对商标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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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商标被提出异议时,不要慌张,以下为你详细介绍应对方法和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要明白商标异议是指任何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给予以注册的意见。也就是说,别人对你申请的商标有不同看法,觉得它不应该被注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当收到商标异议通知后,第一步要做的是仔细研究异议理由。认真分析对方提出异议的原因,比如是否认为你的商标与他人在先商标近似、是否违反了禁用条款等。 接着,准备答辩材料。要针对异议理由进行反驳,提供相关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证据可以包括商标的使用情况、知名度、创意来源等。例如,如果你能证明你的商标已经在市场上使用了一段时间,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消费者群体,这将对你的答辩非常有利。 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材料。一定要注意时间节点,逾期未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权利,商标局可能会根据异议人的理由直接做出决定。 最后,等待商标局的裁定结果。商标局会根据双方陈述的事实和理由以及提交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然后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如果对商标局的裁定结果不服,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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