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动产登记证没有下房的面积该怎么办?

我买的房子有下房,但是不动产登记证上没有登记下房的面积。我担心这会影响我对下房的权益,也不知道之后会不会有什么麻烦。我想了解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我该怎么做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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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不动产登记证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登记的内容应当如实反映不动产的实际情况,包括房屋及附属设施的面积等信息。 如果不动产登记证上没有记载下房的面积,这可能存在登记错误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也就是说,当你发现登记证上没有下房面积,你有权利申请对登记内容进行更正。 同时,《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所以你要保障自己的权益,第一步可以先收集能够证明下房面积的相关材料,比如购房合同中关于下房面积的约定、测绘报告等。然后,携带这些材料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他们的要求填写更正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 不动产登记机构在收到申请后,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如果审核通过,会对不动产登记簿进行更正,并换发新的不动产登记证,将下房面积记载在新证上。通过这样的程序,你的权益就能得到合法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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