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对方不承认该怎么办?
我起诉了一个人,可对方在法庭上就是不承认我所说的事实。我有一些证据,但又担心不够有力。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上有什么办法能让事情得到公正解决,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展开


当起诉后对方不承认相关事实时,不必过于焦虑,法律有相应的规则来处理这种情况。首先,需要明白“谁主张,谁举证”这个重要的法律原则。这就好比在一场比赛中,提出要求的一方要拿出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也就是说,如果你起诉对方,你就需要收集和提供能证明你主张的证据。 证据的种类有很多,比如书证,像合同、借条、信件等;物证,例如买卖的物品、损坏的财物等;还有视听资料,像录音、录像;证人证言,也就是了解情况的人所提供的陈述等。你要尽量收集多方面的证据,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这样能更有力地支持你的主张。 要是你已经尽力收集了证据,但对方还是不承认,法庭会根据证据规则来审查判断。如果你的证据能够达到“高度盖然性”的标准,也就是从证据来看,你的主张很可能是真实的,那么法庭通常会采信你的主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对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确信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 另外,如果对方在法庭上故意作虚假陈述,妨碍了司法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遇到对方不承认的情况,要依靠合法有效的证据,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问题。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