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男方还留着房子钥匙该怎么办?
我和男方已经离婚,离婚协议里房子归我。但男方一直留着房子钥匙,也不肯还给我。我担心他会随意进出房子,侵犯我的隐私和生活。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我该怎么让他归还钥匙,保障我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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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看,离婚时如果已经通过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明确了房产的归属,那么获得房产所有权的一方对该房屋拥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在您的情况中,既然离婚协议规定房子归您,那么您就是该房屋的合法权利人。 男方在离婚后继续持有房屋钥匙且不归还的行为,可能构成对您物权的侵犯。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在这种情况下,您对房屋拥有所有权,有权排除他人(包括前夫)的不当干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也就是说,您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有权要求男方返还房屋钥匙这一占有房屋的物品。 如果男方拒绝归还钥匙,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可以尝试与男方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告知他根据离婚协议房子归您,他继续持有钥匙的行为是不合法的,要求他及时归还。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当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由调解委员会介入,促使男方返还钥匙。 若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向法院提起返还原物之诉,要求法院判决男方归还钥匙。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比如离婚协议、房产证等,以证明您对房屋的所有权。法院判决后,如果男方仍然不履行判决,您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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