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子被男方卖了该怎么办?
我和男方离婚了,离婚协议里明确房子归我,但男方背着我把房子卖了。现在买家找我腾房,我很慌,不知道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这种情况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我该怎么做呢?
展开


在这种情况下,首先需要明确房屋的产权归属情况。如果根据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离婚判决,该房屋已经明确归女方所有,那么男方在离婚后擅自出售该房屋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行为。无权处分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人没有权利去处理不属于他的财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如果买家是善意取得该房屋,即买家不知道男方没有处分权,并且支付了合理的价格,同时房屋已经完成了过户登记,那么买家就可能合法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在这种情况下,女方不能要求买家返还房屋,但可以向男方主张损害赔偿,要求男方赔偿自己因房屋被卖所遭受的损失。 如果买家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比如买家知道该房屋的真实归属情况,或者没有支付合理的价格等,那么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追回房屋的所有权。此外,女方还可以根据离婚协议等相关证据,追究男方的违约责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